摘 要:
2015年我国债券市场首次出现国有企业债券违约,标志着政府的隐性担保效应明显减弱,公司融资风险提高。本文利用各省份首次出现地方国有企业债券违约事件作为打破政府隐性担保的外生冲击,采用三重差分法实证检验政府隐性担保的打破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发现,在隐性担保打破后,国有企业杠杆操纵程度显著上升。机制分析表明,隐性担保打破通过融资约束机制和财务困境机制,诱发了国有企业的杠杆操纵行为。异质性分析表明,当企业现金持有较低和企业债务违约风险较高时,隐性担保打破带来的负面冲击更大,表现为杠杆操纵程度更高。此外,本文还发现隐性担保打破后,杠杆操纵程度高的国有企业管理层为减少职业风险而降低了过度债务融资程度,表明债务的市场资源配置效应开始显现。本文通过对债券刚兑被打破后企业的信息披露策略进行研究,发现隐性担保效应的打破有利于市场化机制的建立,但也要考虑政策的弹性空间,当企业面临高额债务时不能一刀切式的降低,要考虑企业的承受力更要考虑如何有效“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