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研究了会计师事务所能否通过设立分所来提升非总所注册地的审计执业质量。研究发现,相较于总所在非注册地开展的审计业务(总所异地审计),分所在注册地开展审计业务(分所本地审计)时更可能进行审计调整,表明通过设立分所来执行审计业务能够提高审计质量。进一步研究发现,当审计客户关联交易更多,审计前盈余质量更差时或者执业事务所不具备行业专长时,设立分所开展本地审计业务的收益更大,分所本地审计质量优于总所异地审计质量的效应越明显;当总所注册地所在地区与分所注册地所在地区之间的制度环境差异越小以及分所规模越大时,设立分所的治理成本更低,更有利于分所提升本地业务的执业质量。